一、毕业生离校前学校集中办理《报到证》。
按照当年《关于做好湖南省普通高校____届毕业研究生和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工作的通知》做好毕业生的报到证办理工作。
步骤如下:
1、报送、审核、派遣:按当年集中办理《报到证》有关文件规定,毕业生需要派遣到单位的,请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我处,我处上传相关数据到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后统一办理报到证;
2、领取: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到我处领取。
二、毕业生离校后个人初次办理报到证
适用对象:从未办理过《报到证》且在择业期内的毕业生。
办理步骤:
1、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本人书写《回原籍申请书》);
2、带毕业证及身份证原件到我处开具《介绍信》;
3、本人持《就业协议书》(或《回原籍申请书》)、《介绍信》和《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在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业务大厅办理。
三、《报到证》调整改办手续
适用对象:择业期内毕业、《报到证》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因故不到该《报到证》开注单位报到、申请改办到新单位的毕业生。(改办原则上只能办理一次。)
办理步骤:
1、到原用人单位开具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与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接收函》)(改回原籍,本人书写回原籍的申请书);
3、到我处开具并审签《改办申请表》,《介绍信》;
4、持《证明》、《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接收函》)、《介绍信》、《改办申请表》和《毕业证书》、原《报到证》(上下两联)、身份证原件在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业务大厅办理。
重要说明:
户口、档案托管在省就业指导中心的可免学校《介绍信》及《改办申请表》。
如原《报到证》是开回生源地择业的,请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改派的意见以代替上述第1条要求的材料。
四、《报到证》遗失补办手续
适用对象:《报到证》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遗失的毕业生(2000年以后(含)的毕业生)。(自签发之日起满一年后遗失不予补办,由省级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出具《遗失证明》代替执行《报到证》的功能。)
办理步骤:
1、登报:到公开发行的报社登报声明原《报到证》作废,获取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
2、审核:持本人书写的《补办报到证申请书》、刊登《遗失申明》的报纸到我处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开具《补办报到证证明》(或《介绍信》);
3、补办:持《补办报到证证明》(或《介绍信》)、登有《遗失申明》的报纸、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在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业务大厅补办新《报到证》(或《遗失证明》)。
重要说明:
所有需递交的证件若无特别说明均为原件,若无原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发证单位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