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长沙市民办学校第十七届科研论文评优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21-09-26 09: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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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长沙市民办学校第十七届科研论文评优活动的通知

 

根据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长沙市民办学校第十七届科研论文评优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选题:

此届科研论文评优的目的是促进我市民办学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促进教师争当人民满意的老师,为促进长沙民办教育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主题必须围绕:一,学校怎样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二,教长沙市教育局长沙市民办教育协会师怎样争当人民满意的老师这一主题来撰写,论文标题可自拟。论文必须理论联系实际,做到论点明确,论据充分。凡脱离这个主题的论文一律不列入参评。

二、报送办法及要求

1. 此次上报的论文要求教师独立完成,防止网上下载和抄袭(引用文献资料需注明出处,借鉴内容超过1/3 的视为抄袭,所有参评论文,均须提供正规的知网或万方查重报告,由于知网不对个人开放查重,需要知网查重报告的,需去有资质的图书馆查重。万方查重官方链接:https://jc.wanfangdata.com.cn/#/index  不接收其他第三方查重报告,如淘宝,对于抄袭的论文,按学术不端行进行处理。以前参评过的论文不予重复参评,对于报送的论文务必盖好学校公章。报送的论文一律注明作者姓名、学校全称、学校所属的区、县(市)及联系方式。论文统一用A4 纸正反双面打印,论文正文用小四号宋体字。每篇论文必须包括内容摘要、关键词和参考文献。字数一般为3000 字左右。

2.各分院、处(室)参评的论文于10 月12 日前报送科研处。科研处于10月14日前做好论文的整理、参评公文报告并上报长沙市教育局民教处。科研处邮箱:384274@qq.com 

三、评审规则及奖励

  1. 组成专家组对论文进行评审,评审将综合作品的实用性、理论指导性与学校水平等方面的因素,按参评论文总数10%、20%、40%分别评出长沙市民办学校第十七届优秀科研论文一、二、三等奖。

2. 对获奖的优秀论文由市教育局、市民办教育协会统一行文通报、颁发荣誉证书,对获一等奖论文在《长沙市民办教育简讯》上发表,并推荐参加省级优秀论文评选。

 

 

科研处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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